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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縣府來文:請貴校確實要求人員上班時間嚴禁從事與業務無關之行為,並應準時出勤,每日上班應足8小時,以維護辦公紀律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幹事兼人事

張貼日期: 2021-09-27 15:43:04 點閱: 366 (1044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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