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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保單條款(以下簡稱保單條款)「事故發生之日」之認定解釋案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護理師

張貼日期: 2021-08-23 09:59:29 點閱: 505 (997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 保單條款第13條「失能保險金」之事故發生之日認定:被保險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,所產生之相關失能病因,採「失能診斷確定之日」認定。
二、 保單條款第14條「重大手術保險金」之事故發生之日認定如下:
(一) 因疾病實施重大手術之認定:以「施行重大手術之日」認定。
(二) 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實施重大手術之認定:以「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之日」認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