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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4月20日修訂「COVID-19(武漢肺炎)社區防疫公共環境消毒指引」及「營業場所自主環境消毒參考指引」各乙份,請查照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護理師

張貼日期: 2020-05-13 11:04:55 點閱: 518 (313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
一、

參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目前完成各類因應指引修訂(包括防疫旅館設置及管理、社區管理維護、大型營業場所、公眾集會等),修正旨揭指引關於場所內消毒方法規定,消毒濃度由原先建議500ppm,修正為1,000ppm,且留置時間建議1-2分鐘。請依照修正後濃度執行消毒作業。

二、

旨揭指引已置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」,可逕行下載運用(網址:https://www.epa.gov.tw/2019-ncov/41041187B197DBFD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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