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」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下稱教育部國教署)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2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679A號令修正發布,名稱並修正為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」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、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,請查照。
【轉知】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修正規定
張貼日期: 2025-06-26 11:51:16 點閱: 183 (2829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張貼日期: 2025-06-26 11:51:16 點閱: 183 (2829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「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」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下稱教育部國教署)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2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679A號令修正發布,名稱並修正為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」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、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,請查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