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110年8月24日至9月6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,集會活動人數上限放寬為室內80人、室外300人,請先行依新聞稿之集會活動人數上限辦理。
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案,詳見附件。
張貼日期: 2021-09-01 15:39:46 點閱: 376 (1013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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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110年8月24日至9月6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,集會活動人數上限放寬為室內80人、室外300人,請先行依新聞稿之集會活動人數上限辦理。